老师问下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主表32行(减本年累计实际已缴纳的所得税额)是填已经缴纳的数吧,因为202021年10-12月份的企业所得税缓交了,那这种情况要补交的企业所得税,跟10-12月份计提但没交的所得税冲突吧,这样一来汇算清缴我的税是不是多交了,因为没算上10-12月份要缴纳的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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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3 02/01 05:31
答:这里涉及到两个概念:暂缓交税和计提未交税,暂缓交税是指企业在缴纳税款时,由于出现特殊情况,可以暂时推迟缴纳税款而不承担罚款或费用的情况。计提未交税也是指企业在缴纳税款时,由于财务情况的原因,公司没有足够的现金用于缴纳应纳税款,因此在财务报表中计提未交税,称为计提未交税。
因此,在汇算清缴时,需要将前一年度已经缴纳过的所得税减去暂缓交税和计提未交税,以准确计算出汇算清缴和当年度实际应缴税费。拓展知识:暂缓交税和计提未交税同时存在时,企业应当优先缴纳暂缓交税,以减少复杂的会计处理。
2023 02/01 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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