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为筹建期,发生开办费用(设计福利费与招待费),2021年汇算清缴时全额在其他栏目全额调增,(调增依据为筹建期不计算为亏损期)今年该在哪里调减,填在哪个表哪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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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3 | 提问时间:2023 01/31 18:16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可以在2021年年初汇算清缴中,将其发生在2020年的开办费用(设计福利费与招待费)全额调增。可以在企业财务报表中,填写调整项目,将开办费用的支出调整至“其他栏目”。针对每一期的企业财务报表,都可以有独立的调整项,使得报表在当期调整至正确的状态。拓展知识:企业财务报表调整项是指在编制企业财务报表时,由于法定要求或一般会计原则等缘故,企业在确定企业财务报表期末状态时,需要执行的调整项。
2023 01/31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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