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企业本月销售一批产品,开出发票注明的含税价款为27798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本企业代顾客垫付运杂费5000元,则企业应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为(
A.2779800元
C.2460000元
)。B.2465 000元D.278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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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18 | 提问时间:2023 01/30 18:44
企业应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应当是C.2460000元。计算公式:主营业务收入=含税价款+增值税-运杂费,因此可以得到2460000=2779800+增值税-5000,增值税=320000,即13%的增值税税率对应的税额为320000元。拓展知识:扣除开支之后,企业本月实际获得的收入金额是主营业务收入,这是企业做财务计划、编制预算、分析财务状况、向投行申请融资的基础数据,也是注册会计师计算公司所得税的基准。
2023 01/30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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