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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4.某年3月30日,甲公司采用支票结算方式销售甲商品100件,不含增值税的价款为40000元,增值税额为5200元,该批商品实际成本为35000元,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取全部价款。销售合同规定,该企业在当年8月30日将该批商品购回,购回价格为50000元,增值税额为6500元。要求做出甲公司下列会计分录:(1)商品发出时(2)当年4月至8月各月月末计提利息费用时(3)当年8月30日回购商品时
84785003 | 提问时间:2023 01/30 15:47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1)商品发出时: 应收账款:40000元; 增值税应纳税额:5200元; 销售商品:35000元; (2)当年4月至8月各月末计提利息费用时: 应收账款计提利息费用:根据销售合同利息条款和会计制度规定,按本金40000*月利率(根据具体情况)*期限(4-8月)计算。 (3)当年8月30日回购商品时: 购回商品:50000元; 应交增值税:6500元; 应付账款:40000元; 拓展知识:企业购回自己已发出的商品,即为无形资产回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企业购回无形资产要按照先支付货款、后回收货款的原则,将购回价款计入本期业务收入,货款的支付不应计入当期费用,而应当转入应付账款,商品本身的成本可以继续按原有的原则计入成本费用项目。
2023 01/30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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