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司把一个项目劳务包给一个包工头,对方说去成立个体户给我司开发票,但是最后他找一个劳务公司给我司开的建筑劳务发票,请问我司是不是需要和劳务公司做个协议,这样比较好?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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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3 01/30 12:56
对于这个问题,建议当事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劳务综合服务协议》。它是一种把一个劳务包分解为多个劳务协议的综合服务形式,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设定具体要求,签订有关协议,以确保工作人员有一个明确的责任。另外,该协议中还应明确定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支付的时间、金额、服务内容和质量要求等,以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有效的保障。同时,协议中也应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以便双方各自履行义务,避免出现各种不利于合作的状况。
从上面可以看出,签订《劳务综合服务协议》对双方都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有效地保障双方的利益,增强合作的可靠性,也可以让双方在充分了解各自职责和义务的情况下进行更好的合作。
2023 01/30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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