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福利费不能超过工资薪金的14%,是指全年的工资薪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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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2 | 提问时间:2023 01/30 12:36
福利费一般不能超过工资薪金的14%,是指全年的工资薪金总额,即一年应缴纳的工资总额,其中包含了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的固定工资、补发的工资,以及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绩效奖金、加班费、节日费和其他代扣代缴的款项等。除特殊情况外,福利费会计核算在全年应缴纳工资总额中,不得超过全年应发放工资总额的14%;若用人单位在一年内福利费超出14%,应当向财政缴纳税款。拓展知识:用人单位在单月支付的福利费也不能超过当月应发放的工资总额的14%,且每月支付的福利费不能低于当月应发放的工资总额的4%。
2023 01/30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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