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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1、假设光明公司于2019年1月1日从银行借入资金3000 000元,借入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8%,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单利计息。所借款项,已存入银行。光明公司2019年1月开始,每月末计提长期借款利息。2022年1月 1日借款到期,光明公司偿还了该笔银行借款本息。 ■要求:对光明公司有关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接.上例,假设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将上例中长期借款的付息方式改为按月预提,每年末付息。
84784959 | 提问时间:2023 01/30 10:35
良老师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计算机高级
在长期借款的付息方式从单利计息改为按月预提,每年末付息的情况下,光明公司的账务处理上发生了一些变化。首先,光明公司应在借款发放后在“预付账款”科目上借记总借款金额3030000元,在“银行存款”科目上贷记同等金额。随着借款期满,光明公司应偿还本金和利息,其会计处理方式为:在“预付账款”科目上借记本金和利息,在“银行存款”科目上贷记本金和利息。在这段借款期间,光明公司应每月根据月均算法计提利息,并支付利息,其会计处理为:每月根据月均算法计提利息,在“长期借款利息支出”科目上贷记;同时,在“预付账款”科目上贷记相应利息;每年末根据应付借款利息余额从“预付账款”科目上借记,在“银行存款”科目上贷记应付借款利息余额。 拓展知识: 月均算法(月均利息法)是指以借款剩余本金除以借款期限的月数,算出月均本金,再乘以利率除以12算出月均利息,用月均利息乘以已经借款月数即可获得至当月的利息。
2023 01/30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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