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公司在2019年9月1日销售一批产品品给乙公司,合同价款为1000000元,合同约定乙公司在一个月内付款,并且给出出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当天产品交付并办妥托收手续。增值税专用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10000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另外,用现金代垫运费1000元。·2、2019年9月18日收到乙公司偿还的上述货款存入银行。要求:编制甲公司以上业务的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3 01/30 09:07
会计分录:
1.应收账款:1000000元,由应收账款增加
2.银行存款:1000000元,由银行存款增加
3.增值税应纳税额:130000元,由应交税费增加
4.货物:1000000元,由存货增加
5.运费:1000元,由银行存款减少
详细说明:
甲公司在2019年9月1日销售一批产品给乙公司,合同价款为1000000元。乙公司给出金额折扣,即2/10,1/20,N/30,当天产品交付并办妥托收手续。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10000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此外,用现金代垫运费1000元。根据具体细节,甲公司会计分录应包含以下几方面:
1.应收账款:因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产品,乙公司应支付给甲公司1000000元,应收账款增加100万元,此项为借方;
2.银行存款:2019年9月18日收到乙公司偿还的上述货款存入银行,银行存款增加1000000元,此项为贷方;
3.增值税应纳税额:甲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售价为1000000元,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增值税应纳税额为130000元,此项为借方;
4.货物:由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产品,存货增加1000000元,此项为贷方;
5.运费:用现金代垫运费1000元,银行存款减少1000元,此项为借方。
拓展知识:
甲公司应当注意,销售业务后应保存有关合同记录,以便对财务会计处理等相关事宜作出说明,以免引发纠纷。同时,应按照税法规定的程序及时开具及备案发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税务问题。
2023 01/30 09:15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汇算清缴无票支出调增可以用亏损冲减吗? 22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