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报财务季报表时,收入费用表本期盈余是正数,填所得税报表的营业收入减去财政拨款数,最后利润总额为负数,不交税,是正确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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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3 01/29 14:19
答:不正确。如果报财务季报表时,收入费用表的本期盈余是正数,填所得税报表的营业收入减去财政拨款数,最后利润总额为负数,不交税,则不符合法律法规,也就是不符合税收征缴规定,这是不安全的也不合法的。
企业每年必须要按规定申报纳税,若营收减去财政拨款之后产生负值,那么可以减免税收。但要在实施减税计划前,先详细核查该企业的账户信息,以及相关企业的外部报告情况,以确定是否可以减税。减税的数额也要由税务部门和企业部门结合进行实施。
核查完毕后,企业才可以按照减税计划纳税。在执行减税时,要保证税收征缴的准确性,不要超出企业应当缴纳的税收范围,以免企业被税务部门追缴税收,招致麻烦。
总之,报财务季报表时,收入费用表的本期盈余出现正数,填所得税报表的营业收入减去财政拨款数,最后利润总额为负数,不交税,是不正确的,企业应当按照相关的税收征缴规定,在表明具体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申报缴纳税收。
2023 01/29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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