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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某公司2020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为9000000元,所得税税率为25%。全年实发工资、薪金为600000元,职工福利费100000元,工会经费20000元,职工教育经费30000元;经查,当年营业外支出中有10000元为税收滞纳罚金,当年国债利息收入300000元,已计入利润,假定公司全年无其他纳税调整因素。(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标准分别为14%、2%、8%)要求:完成以下计算或会计处理:(1)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2)计算企业应交所得税。(3)编制计提应交所得税的会计分录。(4)将所得税转入“本年利润”账户。(5)计算企业净利润。(6)结转净利润。(7)按净利润10%、5%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8)按净利润40%分配投资者利润。(9)结转已经分配利润。(10)计算企业年末未分配利润。
84784999 | 提问时间:2023 01/29 11:57
李李李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1)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利润-(工资薪金600000×(1-14%)-工会经费20000×(1-2%)-职工教育经费30000×(1-8%)-职工福利费100000)-国债利润300000-税收滞纳罚金10000 = 6740000 (2)企业应交所得税=6740000×25%=168500 (3)计提应交所得税的会计分录:应交税费168500,应交所得税168500。 (4)将所得税转入“本年利润”账户:本年利润168500,所得税168500。 (5)企业净利润=税前会计利润-应交所得税 =9000000-168500 = 8831000 (6)结转净利润:本年利润8831000,净利润8831000。 (7)按净利润10%、5%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本年利润8831000,法定盈余公积88310,任意盈余公积44155 (8)按净利润40%分配投资者利润:本年利润8831000,投资者利润3532400 (9)结转已经分配利润:投资者利润3532400,已分配利润3532400 (10)企业年末未分配利润=净利润-已分配利润 =8831000-3532400 =5298600 拓展知识:营业外支出可能指企业违反国家规定或者没有遵守法律法规而产生的罚金,此类营业外支出与企业收入没有关系,只要企业没有犯法,它的税前利润就应当把营业外支出的费用全部扣除,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减少缴纳的所得税。
2023 01/29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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