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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第一季度不含税销售额为38万元,其中销售货物30万元,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享受免征额吗
84784973 | 提问时间:2023 01/29 08:55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答:小规模纳税人第一季度不含税销售额38万元,可以享受免征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计算,其本季度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可以享受自行计算计税,即可在本季度不超过80万元的销售额内,可以允许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不用计算、缴纳增值税。此情况下,纳税人就可以享受本季度销售额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拓展知识: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有一些补充规定,比如,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每季度提供记账凭证,记录本季度服务进行的所有交易;同时,被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不能有其他税种的税负;而且,认证有效期为当季度有效,过期无效,税务机关需要定期重新认证。
2023 01/29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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