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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法人在个体工商户年收入是7万,在另外一个公司的的工资是8万,那交个税,是不是7+8-6万呢
84784993 | 提问时间:2023 01/29 08:03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自然人劳动报酬所得的税款,是指以货币、劳动报酬、物品和服务等形式,由他人给予劳动者的报酬所得。 一般来说,以自然人为主体的个体工商户,其年收入超过48000元,按照特定的税率支付税款。如果自然人所得总额超过60000元,那么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跟社会保险费,应纳税所得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总收入-专项扣除-免税额。 在上述情况下,自然人的收入总额为15万元,那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社会保险费将是:60000-48000-5000=7000元。 总之,如果自然人在个体工商户年收入为7万,在另一个公司的工资为8万,那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社会保险费为7000元,即7+8-6万。 拓展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自然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是指从营利性经营活动中所获得的全部收入中扣除合理费用弥补亏损后的剩余部分所得的税款。应纳税所得额=总收入-专项扣除-免税额。
2023 01/29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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