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问一下我去年少计提工资,1月份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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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3 01/28 19:41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去年少计提工资是指去年应税收入按年应税收入计算,但未及时计算扣缴税,造成当年应该扣缴的税款仍未扣缴而引起的税款欠缴情况。
针对去年少计提工资,应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计算剩余去年应纳税额,如果发现去年应纳税额为负数,则表明存在少计提工资的情况,此时应当缴纳剩余税额;
2)若发现存在少计提工资的情况,则应在1月份补交税款;
3)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将其上交税务机关;
4)补交应税收入还欠税款,并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上交税务机关。
拓展知识:
1)少计提工资的缴纳理论是,按照实际发生的应税收入,减去适用税率,计算出征收的应纳税款,而少计提工资则是把应纳税款降到实际应交流量,以满足纳税义务,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2)少计提工资的缴纳过程也是有步骤的,首先要正确计算剩余去年应纳税额;其次,按照少计提工资的情况缴纳应税收入和欠税款;最后,填写申报表,上交税务机关。
2023 01/28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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