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日,星海公司购人D公司股票2000万股,支付银行存款3000万元,占D公司普通股股份的30%。星海公司在取得股份后,派人参与了D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因能够对D公司施加重大影响,星海公司将该项投资划分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权益法核算。假定投资当时,D公司各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2000万元(与其账面价值相同),星海公司与D公司的会计年度及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双方未发生任何内部交易,星海公司按照D公司的账面净损益和持股比例计算确认投资损益。2017年度,D公司报告净收益1500万元,2018年3月10日,D公司宣告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1元,2018年4月15日,收到现金股利;2018年度,D公司报告净亏损600万元,当年未进行利润分配。要求:编制星海公司的下列会计分录(答案用万元表示):(1)编制2017年1月1日星海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分录(2)确认2017年度的投资收益。(3)2018年3月10日,确认应收股利。(4)2018年4月15日,收到现金股利(5)确认2018年度的投资损失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4959 | 提问时间:2023 01/28 19:00
(1)星海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分录
银行存款 3000
长期投资 2000
(2)确认2017年度投资收益会计分录
投资收益 300
长期投资 300
(3)2018年3月10日确认应收股利会计分录
应收股利 200
长期投资 200
(4)2018年4月15日收到现金股利会计分录
银行存款 200
应收股利 200
(5)确认2018年度投资损失会计分录
投资损失 300
长期投资 300
拓展知识:在会计上,长期股权投资必须按照权益法核算,通常称为“投资者权益法”。与投资有关的成本投入(包括购买价格、财务费用等),以及投资收益(除股利外的),均应当作为投资者权益部分确定其收益或损失,并流入投资者权益部分。投资者权益部分的变动情况显示在投资收益科目中,是投资者权益部分的流动性指标。
2023 01/28 19:08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