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6月多开票了2千多,可以7月再做一笔,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 ,贷:营业外支出-其他,可以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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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3 01/28 18:40
可以!6月多开票了2千多,借:主营业务收入贷:营业外支出-其他,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完成7月的增值税销项税结算。
记账时,主营业务收入是应交税费收入,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是它的附属科目,可以把未实收的销售税款票支出在本账户下,这样较有利于清算收入的税金。
如果因为财务工作原因,没有及时开具相关的税票,就可以通过调整增值税销项税账户来解决。将贷方金额与6月多开票的金额等值,增加到营业外支出-其他科目,同时将贷方金额与6月多开票的金额等值,增加到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这三个附属科目下,可以在不损害主账户收入的情况下,保证当前月账务结算的准确性。
拓展知识:除了上述提到的月度核算方法,未开票的应交税费,也可以通过准备记帐的方式,将未开票的销售税款单支出。将未开票的销售税款支出的科目记在贷方,相应的增值税,销项税科目记在贷方,同时记在发票科目的借方,这样就可以自准备记帐实现未开票款项的结算。
2023 01/28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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