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社保几个月内可以补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3 01/28 18:37
你好!根据《社会保险参保条例》规定,未参保单位或者未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或者拖欠社会保险费单位,其社会保险可补缴的期限不得超过单位在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缴费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日起 2年 。超过有关期限,失源单位有关职工或者本人不得补缴社会保险费。
要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或者参与人,应当按照社会保险参保条例的规定,从缴费机构处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具体的缴费金额,可以根据各种社会保险的费率按月累计缴纳。
此外,为了更好地保障参保人的社会保险权益,要定期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和核对参保人姓名、证件号码、单位名称及社会保险缴纳人员资料等,以确保参保人的社会保险得到有效保障。
拓展知识:按照《社会保险参保条例》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体及全体在职职工及城镇居民有义务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且该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必须是及时缴纳的,如果单位或者个人没有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则会被视为拖欠社会保险费,需要及时补缴。
2023 01/28 18:47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