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有关材料材料采购业务如下:(1)5日,购进甲材料一批,价款6000元和增值税税额960元已付,材料已验收入库。(2)7日,向长江公司购进乙材料一批,价款为3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4800元,对方代垫运杂费500元,款已付,材料未到。(3)9日,上列材料到达,已如数验收入库。(4)10日,按合同规定向上海钢厂预付10000元购钢材。(5)16日,向余进煤矿购入原煤20吨已验收入库,结算凭证未到。(6)20日,余进煤矿的结算凭证到达。承付3978元。其中价款为3200元,增值税税额384元,对方代垫运杂费394元。(7)23日,上海钢厂发来A钢材15吨,价款为21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570元,对方代垫运杂费730元,款项共计25090元,钢材已验收入库。(8)24日,补付上海钢厂材料款15090元。检(9)25日,采购丙材料一批,价款为2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200元,当即签发商业承兑汇票一张(面值23200元,承兑期一个月),料未到。分路数字都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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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3 01/28 14:20
9月份材料采购业务如下:
1、5日,购进甲材料一批,价款6000元和增值税税额960元已付,材料已验收入库;
2、7日,向长江公司购进乙材料一批,价款为3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4800元,对方代垫运杂费500元,款已付,材料未到;
3、9日,上述材料到达,已如数验收入库;
4、10日,按合同规定向上海钢厂预付10000元购买钢材;
5、16日,向余进煤矿购入原煤20吨已验收入库,结算凭证未到;
6、20日,余进煤矿的结算凭证到达,承付3978元,其中价款为3200元,增值税税额384元,对方代垫运杂费394元;
7、23日,上海钢厂发来A钢材15吨,价款为21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570元,对方代垫运杂费730元,款项共计25090元,钢材已验收入库;
8、24日,补付上海钢厂材料款15090;
9、25日,采购丙材料一批,价款为2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200元,当即签发商业承兑汇票一张(面值23200元,承兑期一个月),料未到。
以上9项,记录了9月材料采购业务,包括采购材料、结算等过程,采购业务可分为货到付款和付款到货,其中付款到货时款项要预先付给供应商,材料到货后再结算给供应商。
拓展知识:采购是指由采购单位向供货方购买货物或服务的行为,是企业运营管理的重要环节。采购管理涉及采购组织规划、采购准备工作、采购金额和采购实现等内容,是协调企业的资源需求与供应管理的一项行为。企业以此达成质量、数量、时间、成本四个方面的满意,从而实现规划目标。
2023 01/28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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