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处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开发票,有协议,还交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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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9 | 提问时间:2023 01/28 13:42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处置收入税收征管的通知》(财税[2015]No.43),在处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开发票,有协议的情况下,还有可能需要纳税。因为,已使用的固定资产处置所得,只要不为经营活动所得,即属于非正常收入,隶属于一般计税范围,即使没有发票,但也是应税收入,也就是说,即使有收据或协议,但处置过的固定资产仍然有可能产生相应的税收。
拓展知识:
为了减少财政收入损失,尽早查账到位,加强对不开发票或者收据的固定资产处置收入的税收征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处置收入税收征管的通知》(财税[2015]No.43)要求,税务稽查部门开展工作时,应当以固定资产处置收入为重点,重点查账验证:有无发票或者凭证,有无收据、协议及其他支付文件,以及该事件的发生形式等,以查明是否存在固定资产处置收入的税收征收问题。
2023 01/28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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