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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目的:练习不带息应收票据的核算资料甲企业本年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5月31日,销售一批商品给乙企业,销售价款为4 034 483元,增值税额为645 517元,商品已经发出。乙企业交来一张票面金额为4 680 00元的不带息商业汇票。 (2)甲企业由于资金紧缺,于7月7日持该票据到银行贴现,贴现率为6%,贴现期为24天。(3) 7月31日,票据到期,乙企业无力支付票款。 要求,根据以上经济业务,分别按昭不带追尝权和带追尝权两种情况 编制甲企业有关的会计分录。
84784973 | 提问时间:2023 01/28 08:59
良老师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计算机高级
不带追尝权: 5月31日,借:应收票据4680元;贷:销售收入4034483元,增值税收入645 517元。 7月7日,借:贴现支出337200;贷:银行存款337200,应收票据135800元。 7月31日,借:应收票据135800元;贷:坏账损失135800元。 带追尝权: 5月31日,借:应收票据4680元;贷:销售收入4034483元,增值税收入645 517元。 7月7日,借:贴现支出337200;贷:银行存款337200,应收票据135800元。 7月31日,借:待追尝权135800元;贷:应收票据135800元。 拓展知识:不带追尝权的应收票据,持票人只能在票据贴现时获得现金,而不能进一步对出票人进行追索;而带追尝权的应收票据,持票人不仅可以在票据贴现时获得现金,也可以在票据到期时对出票人进行支付要求。
2023 01/28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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