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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结平进销项时能否只做一个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84784994 | 提问时间:2023 01/27 21:25
999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是的,在年末结账时只可以做一个分录,这一分录是用来写本月公司应交税费的,且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都应该在这一分录中写出来。 确切的分录可以这样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事实上,增值税是企业缴纳税款时非常重要的一种税种,可以说是企业缴纳税款的主要贡献者。因此,年末结账时,企业应认真核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以及把握转出未交增值税的设定条件和限额,并相应分录登记,以准确反映销售、购进及成本等情况。
2023 01/27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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