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企业会计准则下发生委托代销业务,是用发出商品科目还是委托代销商品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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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3 01/27 19:06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发生委托代销业务时,应按照“发出商品”科目进行记账。因此,企业在记账时,应当将发生的委托代销业务记入“发出商品”科目,以反映企业已出售的未销售商品,而不是其他科目。
同时,企业在记账时,还应当将外部代理出售商品所进行的收入支出,以及外部代理自营出售商品所产生的收入支出,分别记入“销售费用”科目和“营业外收入”科目。
此外,发生委托代销业务时,企业还应当归档相关证明文件,以便确认交易情况,并详细地记载商品的型号数量等信息,以便日后核查。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下发生委托代销业务,应按照“发出商品”科目记账,并按照“销售费用”科目或者“营业外收入”科目记录收入/支出情况,并归档相关证明文件。
拓展知识:委托代销业务是指委托代理商,以企业的名义代为出售和销售商品。此类交易,不仅能够帮助企业拓展销售渠道,拓宽市场,有效提高企业的市场份额,还可以帮助企业降低销售成本,提高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
2023 01/27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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