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属民纳税人企业,2021年经营业务如下,销售收入25000000元,销售成本11000000元。发生的销售费用6700000元,管理费用4800000元(其中业务相待费1500元)、财务费用600000元;税金及附加400000元,营业外收入700000元;营业外支出500000元(其中支付税收滞纳金60000元).业务招待费中,按税法规定允许扣除的佥额为90000元,企业所得税率25%,其他事项与税法规定的一致。要求:1.按会计口径计算营业利润、利润总额。2.计算起支的业务招待费金额3.判断税收清纳金是否可以税前扣除,4计算应纳税所得颠和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5编制确认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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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4 | 提问时间:2023 01/27 09:49
1.按会计口径计算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营业利润=25000000元-11000000元-6700000元-4800000元-600000元-400000元 = 240000元;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240000元+700000元-500000元=440000元。
2.计算发生的业务招待费金额:业务招待费金额=按税法规定允许扣除的余额+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90000元+1500元=91500元。
3.判断税收滞纳金是否可以税前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税收滞纳金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4.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发生的业务招待费=440000元-91500元=350500元;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5%=350500元*25%=87,625元。
5.编制确认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1)应交税费(税金及附加)借:400,000元;
(2)企业所得税费借:87,625元;
(3)业务招待费贷:91,500元;
(4)支付滞纳税款贷:60,000元;
(5)应交税费(税金及附加)贷:539,625元。
拓展知识:企业所得税是企业收入或利润的一部分,是指企业收入或利润超过一定数额后,需要缴纳的税收。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根据企业的实际所得,并计算出应纳税额,企业可以根据税收法律、规定扣除适当的税收,来调整应纳税额,从而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
2023 01/27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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