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居民纳税人企业,2021年经营业务如下:销售收入25000000元;销售成本11000000元。发生销售费用6700000元:管理费用4800000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50000元):财务费用600000元:税金及附加400000元;营业外收入700000元;营业外支出500000元(其中支付税收滞纳金60000元)。业务招待费中,按税法规定允许扣除的金额为90000元,企业所得税率25%,其他事项与税法规定的一致。要求:(1)按会计口径计算营业利润、利润总额。(2)计算超支的业务招待费金额。(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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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9 | 提问时间:2023 02/02 15:40
(1)营业利润=销售收入25000000元-销售成本11000000元-销售费用6700000元=770万元;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700000元-营业外支出500000元=1.27亿元。
(2)超支的业务招待费金额=总业务招待费150000元-允许扣除的金额90000元=60000元。
(3)根据税法规定,所得税应该按企业营业所得税率进行缴纳,即按企业所得税税率的25%计算,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为利润总额×25%,即本案例中1.27亿元×25%=320万元。
2023 02/02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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