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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我公司面临拆迁,收到拆迁款,会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分配给股东再缴纳个人所得税,为了少交税,我可不可以先把公司注销,等到拆迁就可以少缴纳一笔企业所得税,请问老师是这样吗?
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3 01/26 17:21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不可以的,这种行为属于避税行为,是违法的。而且,你的公司如果注销,他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可能会提高,因为公司注销后,你们收到的拆迁款会被认定为股东分红,公司给股东的比例会纳入公司利润,利润会更高,而且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为了少交税,你可以认真科学的申报拆迁款所得的税款,注意把握免税扣减的条件,并把扣减税款合理的分配到每一个股东手里,这样才能够真正节税。 拓展知识:企业所得税由于计算方法的复杂,本身也很难估算。其中,扣减政策、影响因素众多,不同行业税率有区别,企业要合理清算税款,就要把握不断出台的政策贴用,这样才能真正节税。
2023 01/26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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