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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如果公司拆迁了,拆迁款如何账务处理,拆迁款要交税吗
84784970 | 提问时间:2022 07/25 11:27
小云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你好,不交税 收到补偿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企业在收到政府搬迁补偿款时,要区分与资产相关的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补助要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要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偿收入”;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按规定,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作为政府补助,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应作为国家资本性投入,计入“资本公积”科目。   1、补偿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资产损失:   借:专项应付款   贷:递延收益   固定资产清理完毕时   借:递延收益   贷:固定资产清理   无形资产转销时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支出   2、补偿企业的费用性支出和停工损失:   借:专项应付款   贷:递延收益   将其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3、补偿企业搬迁后拟新建资产:   借:专项应付款   贷:递延收益   将其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分期摊销时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4、最后,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   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单独入账的土地不能摊销,所以计入在建工程建筑物的成本。   企业从政府处领取搬迁补偿和搬迁补偿存款利息一并作为“专项应付款”。   售出、报废或者搬迁损坏的固定资产,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清算业务,其净损失核销“专项应付款”;   机器设备的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费用,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职工安置费用,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企业搬迁后,“专项应付款”有余额的,应当增加“资本公积金”,增加的“资本公积金”由全体股东分享;“专项应付款”金额不足的,计入当期损益。
2022 07/25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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