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分公司是否可以对外签合同,如果分公司业务由总公司对外签合同,发票是否可以开给分公司,由分公司支付货款?
84784993 | 提问时间:2023 01/26 13:25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从法律角度说,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子公司,不具备独立性,因此不能独立签订合同,而应由总公司代表分公司签署合同,发票也应该开具给总公司。但是有时候为了方便资金管理,也可以让分公司支付货款,但此时应该让供应商开一张正规的收据给分公司,由分公司进行登记,然后把收据交给总公司,由总公司做后续的报销等处理。 拓展知识: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 总公司是一家有独立法律地位的营利性企业,拥有其经营的资金、财产,并可以自行负责其经营活动,其行为代表公司法律权利和义务。而分公司是总公司按照公司法实施属地管理的控股公司,拥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但是受总公司控制,其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决策等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
2023 01/26 13:30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