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至 2021年发生的相关业务如下: (1)2019年10月15日,对一条生产线进行更新改造,原值为150万元,已计提折旧50万元。更新改造过程中发生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支出为145万元,被替换部分账面价值为40万元, 出售价款为5万元,2019年11月2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2019年12月31日,将一处厂房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对外出租,采用成本模式 计量,该厂房2016年12月31日购入, 原值为240万元,预计使用10年,预计净残值为0,至今尚未发生减值,租赁期为2年,每年年末收取租金50万元,按月计提折旧。(不考虑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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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4 | 提问时间:2023 01/26 12:18
答:(1)甲企业2019年10月15日对一条生产线进行更新改造,该生产线原值为150万,已计提折旧50万元,更新改造支出145万元,被替换部分账面价值40万元,出售价款为5万元,到2019年11月2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税收相关规定,这种改造更新所支出的费用都可以作为增值税可抵扣税收的费用,而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和出售价款也可以作为计税收入的一部分。
(2)甲企业2019年12月31日将一厂房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对外出租,2016年12月31日购入的厂房原值为240万元,预计使用10年,预计净残值为0,租赁期为2年,每年收取租金50万元,按月计提折旧。此外,由于甲企业将厂房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出租,因此可以在增值税税收中享受减免税收。
拓展知识:增值税减免税收是指国家减免部分税收,以刺激经济,促进发展,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在中国,增值税减免税收的种类有很多,比如购买原始设备的减免税收、购买机械设备和电子设备的减免税收以及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的减免税收等等。
2023 01/26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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