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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丽为非居民个人,2020年三月在我国取得收入情况如下。一取得我国蓝天公司发放的工资,薪金3万元。二,取得我国白云公司支付培训收入2万元。三,业余撰写业务论文在我国一专业杂志上发表,获得稿酬2000元。四,将其拥有的一项专利技术提供给蓝天公司使用,收取使用费50万元。假设不考虑其他税费,请问玛丽当月上述各项所得应该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84785018 | 提问时间:2023 01/26 10:08
999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根据当前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非居民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按照不同的所得项目按照不同的税率来计算的,玛丽在2020年三月当月共取得工资薪金、培训收入、业余撰写论文稿酬以及技术使用费四项收入,其中工资薪金和培训收入以及业余撰写论文稿酬均属于应税范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相关规定,适用三档税率(3%、10%、20%及25%、30%),而非居民所得取得和发生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按照25%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玛丽2020年三月当月的个人所得税计算结果为:蓝天公司发放的工资薪金3万元:税额:30000*25%=7500元;白云公司支付培训收入2万元:税额:20000*25%=5000元;业余撰写业务论文在我国一专业杂志上发表,获得稿酬2000元:税额:2000*25%=500元;将其拥有的一项专利技术提供给蓝天公司使用,收取使用费50万元:税额:500000*25%=125000元,因此,玛丽2020年3月当月取得上述各项收入,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总额为:140500元。 拓展知识:非居民个人的个人所得税相比居民个人的个人所得税,较大的特点是税率更加高。非居民个人的税率普遍比居民个人的税率高出5%,另外,非居民个人的主要收入也更加多样,可能包括工资收入、投资收入、稿酬收入、技术使用费收入等,而居民个人的收入只有工资收入和利息收入。
2023 01/26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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