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事业单位给员工上的事业保险(不是失业保险)和职业年金,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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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0 | 提问时间:2023 01/25 18:10
在按规定应当由事业单位支付的事业保险(不是失业保险)和职业年金,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但是前提是,支付这类保险和职业年金的费用,必须与事业 单位当时对员工的义务直接相关联,并且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支付项目。此外,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规定不得超过2万元,也就是说,支付费用超过2万元的部分,就不能个税前扣除了。
拓展知识:按规定应当由事业单位支付的事业保险、职业年金是指应由事业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即包括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以及当地规定按规定享受的其他各项安全。
2023 01/25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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