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本月我采购货物100万,增值税13万,本月销售货物50万,销项税6.5万,请问本月销项小于进项的分录该怎么做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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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3 01/25 16:46
本月销项小于进项的分录处理情况如下:
1、应收账款:销售出货物50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应收账款应当确认为50万,销项税费6.5万应计入“贷”方;
2、进项税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进项税额应当确认为13万,应计入“借”方;
3、流动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会计准则》第八十九条规定,销售净收入核算应当在“贷”方确认50万,出现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的情况时,在流动资金“贷”方进行确认;
拓展知识:在会计核算上,进项税额小于销项税额的情况,也就是进项税额抵扣不完的情况,应该继续将剩余的部分税额抵扣下去,从流动资金的“贷”方确认。一方面进行税率的抵扣,另一方面也可以减少压力,节约税收。
2023 01/25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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