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纳税人是某省会城市高校教师,独生子女,2021年全年工资收入168000元,外出讲学获得劳务报酬2万元,取得稿酬收入1万元,每月缴纳“三险一金”2500元,每月支付租金3000元,该纳税人的父母健在且均已年满60,有一个接受高等教育的子女,计算当年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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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3 01/25 14:07
该纳税人的个人所得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首先,工资为168000元,减去3500元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后,应纳税所得额为164500元;
其次,劳务报酬2万元,根据个税法规,劳务报酬应纳税额为20%,即为4000元;
再次,稿酬收入1万元,应纳税额为20%,即2000元;
最后,该纳税人具有子女教育、父母养老等优惠政策,子女教育减免5000元,双职工减免7000元,父母养老减免3000元,即减免合计10000元,综合以上条件计算,该纳税人2021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164500+4000+2000-10000=174500元。
拓展知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除了上述计算外,还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房租支出抵扣的税收优惠,以及专项扣除等优惠政策,这样可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负担。
2023 01/25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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