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贾甲签了一份销售合同,将房屋卖给他,但不需要他付款,公司做应收款,然后公司在和甲签份明年以相同价格回购的协议,然后明年两项交易一冲销,公司与甲互不相欠,这样做公司能确认收入吗?该项收入从性质上看属于什么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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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4 | 提问时间:2023 01/25 08:15
这样的销售合同从性质上看,属于公司的收入事项,可以从总账的角度上确认收入。具体的确认流程为:公司在销售合同签订后,计入“未实现收入账户”。当收到货款后,就把未实现收入账户(应收款账户)入账,冲抵“回购合同账户”,以实现收入确认。
此外,关于回购合同也要注意一下税务问题,如果回购合同时间段在一个税收年度内,则公司应将营业收入中属于回购客户的收入扣除,然后缴纳企业所得税。另外,对于可能影响到企业经营的合同,应该在合同签署前,就需要做好充分的调研分析,避免出现盈亏双输的情况。
拓展知识:确认收入主要是指会计核算中根据确定的会计原则,将企业实际取得的收入或其他收入,核算到会计账簿上,作为企业会计记录的一种处理方式。确认收入一般包括营业收入、投资收入、其他经营收入等,是企业取得资金的基本来源,是企业财务状况分析的重要依据。
2023 01/25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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