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甲签了一份销售合同,将房屋卖给他,但不需要他付款,公司做应收款,然后在跟他签份明年以相同价格回购的协议,然后明年两项交易一通冲销,公司与甲互不相欠,但这样今年的收入就可以留在公司了。这样做哪里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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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3 01/25 08:07
这样做可能不合规,因为可能违反利润管理监督法,这种构想中,公司把现金留在公司,注定不能像正常结算一样报销,这样不能让公司及时补缴税款,违反了税法规定,也可能违反财务规定。
另外,公司与甲的回购协议的合法性也有待考证,国家会根据这类回购协议的合法性考察,如果确实存在违背公安或者财务利益,也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拓展知识:利润管理监督法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监督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关于企业收益安全的有关规定。这些规定旨在确保企业收益被妥善安全地分配,防止企业头上累积过多的欠税款,避免企业存在风险。
2023 01/25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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