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5日,长沙红星服装超市汇往上海60000元,开立采购物资专户。6月30日之前,采购员张琳均在上海进行采购。6月30日,张琳交回采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材料价款50000元,增值税6500元。6月30日,将多余的外埠存款转回长沙的开户银行。要求:编制上述业务的分录。(假设材料未入库)
明细: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明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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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3 | 提问时间:2023 01/24 22:11
增值税是一种税收制度,是以货物和服务从向生产消费者转让时确定纳税起征点,并以转让价款的比例计算税金的税收制度。增值税的收入基本上覆盖了国家整个对社会的投入,也是国家财政稳定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增值税分为进项税和销项税两种,进项税主要是增值税的纳税人单位从其它单位采购的物品和服务所产生的税收,该税称之为进项税。
2023 01/24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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