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预收物业费、水电费,发票未开,分录也要写销项税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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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0 | 提问时间:2023 01/24 19:09
预收物业费、水电费是指企业收到客户款项,但发票尚未开具的情况,此时可分录写入“预收账款”,并且在发票开具之前,不用写销项税额。从会计的角度来说,收到客户款项但未开具发票的,是不应该登记增值税进项税额,也无需登记销项税额。要是在发票开具之前,已经记账到销项税,必须补抵,否则会影响税务报表的准确性,从而造成税务问题。
拓展知识:预收账款在会计上具有重要性,决定着企业财务状况和发展方向。预收账款的分录应该记录在贷方,在借方记录应收账款,科目对应,双方互斥,这是以账目的形式,记录企业收到的客户款项,即为预收账款。正常的情况下,它应该在销售收入后记账,由此可以看出,预收账款的数量并不代表实际的现金收入,而只是凭借公司的信用状况收到的客户款项。
2023 01/24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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