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放十箱浓香白酒作为职工福利,未开具发票,此浓香白酒味公司为新研发产品每瓶0.5千克,一箱25瓶,总成本为8807.50元,成本利润率为10%,目前市场无可供参考价值,在纳税申报时,增值税附表一未开具发票销售额怎么计算
![](/wenda/images/newWd/search.png)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http://member.chinaacc.com/homes/resources/images/home/avatar/0.jpg)
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3 01/24 19:02
在纳税申报时,未开具发票销售额的计算应当依据相关税务机关规定,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计算:十箱浓香白酒总成本为8807.50元,利润率为10%,因此可以计算出总利润为880.75元,总销售额为8807.50+880.75=9688.25元,因此,未开具发票销售额的计算结果为9688.25元。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当公司发放的无发票福利商品数量超过规定的数量时,需要根据税务机关的依据,进行计算收取税费。拓展知识:在纳税申报时,发放福利中的商品如果属于明确价格的商品,则按实际发放价格计算;如果属于无明确价格的商品,则按其他未开具发票销售额的计算规定计算。
2023 01/24 19:07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