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融资租赁款45万,用哪个科目挂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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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3 01/24 10:09
收到融资租赁款45万元,应挂贷方科目:“银行存款”或“应收款项”。
“银行存款”科目应用于融资租赁收取的合同款,发生时在银行存款科目上借45万元;租赁期满时,银行存款上的余额应与其本金抵扣。
“应收款项”科目应用于银行贷款,当公司收到贷款时,应在应收款项科目上贷45万元;当收到贷款时,应填写该科目的贷方发生额作为抵押物金额,并在收到贷款时减去其本金。
以上两种方式均属于融资租赁款收入科目,只是发生方式不同,具体应用于什么科目,则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拓展知识:融资租赁一般是指公司向金融机构租赁抵押物,由金融机构出借租赁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并依据合同规定期限收取费用,实现融资的方式。依据融资租赁公司发放融资租赁款项收取的形式不同,财务会计处理也不同,有一种被称之为“第三方收款”,在这种情况下,融资租赁款项应该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
2023 01/24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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