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股东A2500注册资本 、B2500注册资本,然后做减少注册资本,A减少2400,B减少2500 这样子可以 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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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9 | 提问时间:2023 01/24 01:26
根据《公司法》,股东可以协商一致,对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减少,但是这样减少注册资本的行为,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1、需要按照《公司法》第三十六条所规定的程序,召开董事会会议或股东大会,经过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并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2、所减少的资本金的数额不应当大于原注册资本的三分之一;
3、所减少的资本金均应当提供足额的担保,财产权以及有形价值的资产;
4、公司的债权人的权益不受影响。
如果股东A2500注册资本、B2500注册资本,然后A减少2400,B减少2500,这样子应该也是可以的,但是要确保满足上述条件,且不会影响公司的债权人的权益,及时公司股东之间,也不会出现损害对方股东权益的情况。
另外,减少注册资本也需要满足一定的审批程序,应当及时去工商局按照规定程序登记,充分确保各方权益。
2023 01/24 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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