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2019年8月份销售情况:1.销售厨具100件,不含税价400元/件,专用发票上金额40000元,税率13%,税额5200元。另收包装费,专用发票列明金额500元,税率13%,税额65元,款项存人银行。2.销售厨具10件,含税售价452元/件,普通发票上金额4000元,税率13%,税额520元。另收取运费,专用发票金额200元,税率9%,税额18元,分别核算,分别开票。3.以物易物,用产品换设备,双方分别开专用发票,金额200000元,税率13%,税额26000元4.以旧换新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实收价款共50000元,旧货折价6500元。5.本月收取包装物押金1000元,没收到期未退还包装物的押金565元6.批发厨具1000件,不含税售价400元/件,售价共400000元,量大优惠5%,共折扣20000元,折扣额与销售额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另给予对方现金折扣2/107.将厨具200件赠送给地震灾区,每件生产成本300元8.将20套新产品整体厨房作为奖品,奖励企业职工试用。没有市场售价,账面成本1000元/套,行业成本利润率10%计算应申报8月份的销售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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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3 01/23 12:36
8月份一般纳税人的销售税额应申报如下:
1. 销售厨具100件,40000元,税率13%,税额5200元;包装费500元,税率13%,税额65元;
2. 销售厨具10件,4520元,税率13%,税额520元;运费200元,税率9%,税额18元;
3. 以物易物,200000元,税率13%,税额26000元;
4. 以旧换新,50000元,税率13%,税额6500元;
5. 收取包装物押金1000元,税率13%,税额130元;
6. 批发厨具1000件,400000元,税率13%,税额52000元;
7. 赠送厨具200件,60000元,税率13%,税额7800元;
8. 奖励产品20套,20000元,税率13%,税额2600元。
综上所述,8月份一般纳税人应申报销售税额为100260元(5200+65+520+26000+6500+130+52000+7800+2600)。
拓展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一般纳税人在遵守税法的条件下,可以按实际销售额和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但是对于特殊行业,如批发、建筑施工等,可能会有相关政策,即税收偏离实际情况,需要根据当地不同的政策来细化计算。
2023 01/23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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