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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对公转对公的钱,是不是必须在二级科目挂对方的公司名称 比如员工社保在其他公司代缴,我计提的时候是:借管理费 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保费 我们把钱对公转到对方公司对公户时 能直接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保费 贷 :银行存款这样做吗,不挂对方公司名称
84784985 | 提问时间:2023 01/23 09:15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有关对公转对公的钱,如果不挂对方公司名称,则记账可以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保费,贷:银行存款。但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核心企业在转账时,挂上收款公司名称,以便能够更好的管理与核查。 因为,当缴纳社保费用到代发机构账户时,最终是要到社保局进行缴纳的,如果只是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保费这类科目,而不能知道实际到达的是什么机构,那么便不能准确的统计与到账记账等。因此,在挂帐的时候必须准确的挂上收款公司全称,以便能够正确的记录,不仅能够节省资金,还能减少出现纰漏现象。 此外,针对对公转账,一般企业在实际操作中,还会考虑建立审批流程,以确保资金流向正确,有效防止财务纰漏,降低企业财务风险,保障企业财务正常运转。
2023 01/23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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