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装修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9%。2020年7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为期3个月的装修合同,合同约定装修价款为6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54000元,装修费用每月末按完工进度支付。2020年7月31日,经专业测量师测量后,确定该项劳务的完工程度为25%;乙公司按完工进度支付价款及相应的增值税税款。截止2020年7月31日,甲公司为完成该合同累计发生劳务成本200000元(假定均为装修人员薪酬),估计还将发生劳务成本300000元。编制2020年7月发生劳务成本及确认收入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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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18 | 提问时间:2023 01/22 17:12
2020年7月发生劳务成本及确认收入的会计分录如下:
一、发生劳务成本:
1、支出增值税: 应交税费 54000元,借:应交税费 54000元;贷:银行存款 54000元。
2、发生劳务成本:贷:装修费用 200000元,借:应付职工薪酬 200000元。
二、确认收入:
1、发出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 54000元;贷:应收税费 54000元。
2、确认装修收入:借:装修收入 600000元;贷:应收账款 600000元。
通过以上两部分分录可以记录甲公司在7月份发生20000元劳务成本累计支出54000元税费,确认收入600000元装修收入。
拓展知识:装修合同双方所面临的服务税收管理有着严格的要求,因此双方在履行合同时,都需要完整地登记和保存相应的发票,以作为报税的依据,并对进项税额进行累计核算和冲销核算,以保证相关税款的及时缴纳。
2023 01/22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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