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装修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9%。2×22年12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为期3个月的装修合同,合同约定装修价款为5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45000元,装修费用每月末按完工进度支付。2×22年12月31日,经专业测量师测量后,确定该项劳务的履约进度为25%;乙公司按完工进度支付价款及相应的增值税款。截至2×22年12月31日,甲公司为完成该合同累计发生劳务成本100000元(假定均为装修人员薪酬),估计还将发生劳务成本300000元。2×23年1月31日,经专业测量师测量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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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3 02/04 18:41
截至2×22年12月31日,甲公司已完成25%的装修工作,根据合同约定应支付乙公司价款125000元及相应的增值税款11250元(500000÷3×25%×9%)。此外,估计甲公司将发生劳务成本300000元,累计实际发生劳务成本为100000元,还未发生劳务成本为200000元(300000-100000)。
案例:2×22年8月4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200万元,税率为9%。2×22年12月31日,甲公司按完工进度应向乙公司支付价款50万元及相应的增值税款45万元(200万÷3×25%×9%)。截至2×22年12月31日,甲公司为完成该合同累计发生劳务成本25万元,估计还将发生劳努成本75万元。
2023 02/04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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