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公司的以出租摊位为主营业务收入,1月份开始使用场地,出租并收到租金,但未付租金,对方也没开发票给我们,到七月份的时候在支付租金,那我成本租金可以做暂估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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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0 | 提问时间:2023 01/22 13:34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答案是可以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有关减按税额征收税收优惠政策的暂行条例》,可临时估计收租金的应税额,确定其本期的所得税计算基础。条例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在本期发生收入,但不当期收取收入,可以自行确定本期应税收入,按照预缴税款税种减按税率征收税收。本期暂估收入要符合实际发生,必须拥有可以证明实际发生交易的有效证明文件,确认计算本期暂估收入,并按照本期实际应缴税款金额与本期暂估结果的差额缴纳税款。
此外,企业可以通过向税务机关申请税费抵扣,通过税务审核,确认税费减免,以减少税费负担,提高企业效益。同时,企业也要注意,定期报送税务申报,全面、准确登记当期收入,准确计算和缴纳税款,以确保其合规性。
2023 01/22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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