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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一)目的:练习委托代销业务的核算。(二)资料:红星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3%。2019年7月,发生经济业务如下:1.采用委托代销方式与丙公司签订代销协议,委托丙公司销售E商品3000件,协议价为45元/件(不含税),成本36元/件,丙公司按每件50元销售。(1)1日,红星公司发出代销商品,丙公司当日收到。(2)10日,丙公司实际销售E商品1000件,款项已经存入银行。红星公司收到丙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时,为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5000元,增值税5850元。(3)12日,丙公司将已销售1000件E商品的货款汇给红星公司。2.采用委托代销方式与甲公司签订代销协议,委托甲公司销售C商品200个,每个不含税售价90元,成本72元;红星公司按售价的10%向甲公司支付手续费。会订园日8(1)10日,红星公司发出代销商品,甲公司当日收到。(2)25日,甲公司将C商品全部销售完毕,价款18000元,税额2340元,全部存入银行。甲公司开给红星公司代销清单,红星公司收到甲公司交来的代销清单,并向甲公司开出一张金额相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84784999 | 提问时间:2023 01/22 10:47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练习委托代销业务的核算,首先要弄清楚增值税的规定。2019年7月,红星公司采用委托代销方式与丙公司签订代销协议,委托丙公司销售E商品3000件,协议价为45元/件(不含税),成本为36元/件,丙公司按每件50元销售,在这种情况下,红星公司应向丙公司发出勾稽单,勾稽单上含有价款45000元,增值税5850元。此外,另有红星公司与甲公司的代销协议,委托甲公司销售C商品200个,每个不含税售价90元,成本72元,红星公司按售价的10%向甲公司支付手续费。甲公司实际销售C商品200个,价款18000元,税额2340元,全部存入银行,红星公司应收到甲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并向甲公司开出一张金额相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上面的核算,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红星公司承担的增值税总额为8190元,即丙公司5850元加甲公司2340元。 拓展知识:委托代销是指供应商委托交易(贸易)中介担任销售代理,双方分别承担销售责任和销售代理责任的一种商品贸易形式。货物的出售、采购、发票的开具、结算和费用的支付,均由中介负责完成。在为代理商开具发票时,发票的金额必须是商品的实际销售价格(不含税),并且发票的内容和金额应与代理人的结算单一致,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3 01/22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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