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你好,我公司注册资金200万,股东a转让35%的股份给股东b股份,口头协议转让金金额为140万,股东b将这笔股份转让金打入公司账上,可以视为股东a借给公司吗?如果不能,应该如何定义这笔款?
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3 01/21 19:53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这笔款是股东A向股东B转让所有权,而股东B将这笔款打入公司账上,不能视为股东A借给公司,而应该认定为股东A支付给公司的股权转让款。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权转让款必须完全支付,股东也不得与公司进行借款或融资,公司只能向非股东签订借款合同或办理融资手续。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双方可以通过口头协定确定转让金额,但最终应以实际收到款项为准。 拓展知识: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可以将其公司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或外部投资者,从而实现公司股份的变更。股权转让需要满足《公司法》的一些规定,如公司的股权转让应当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且须经全体股东大会的表决通过;股权转让金额的确定依据实际情况自由确定;但必须完全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未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股东不得与公司进行借款或融资。
2023 01/21 19:59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