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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你好,我公司注册资金200万,股东a转让35%的股份给股东b股份,口头协议转让金金额为140万,股东b将这笔股份转让金打入公司账上,可以视为股东a借给公司的吗?
84784994 | 提问时间:2023 01/21 19:49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是的,可以将股东a转让35%的股份给股东b股份,口头协议转让金额140万的转让金打入公司账户,作为股东a借给公司的贷款。如果这笔转让金没有定期付息和到期日,则可以视为股东a借给公司的无期贷款;如果有定期付息和到期日,则可以视为股东a借给公司的有期贷款;如果有其他条款,也可以视为股东a借给公司特殊贷款。 拓展知识: 股权转让金一般都是变相的借款,可以是股东对公司的有限责任贷款、无限责任贷款或者特殊贷款。有限责任贷款主要是指股东对公司贷款,但股东所拥有的股权数额等于贷款本金,股权转让金以股权和本金的形式返还,不超过本金;无限责任贷款又称质押贷款,是指股东给公司的贷款,但股东所拥有的股权数额大于贷款本金,股权转让金通常是本金外的补偿金额;特殊贷款是指股东借给公司的贷款,形式有多种,并有特殊条款。
2023 01/21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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