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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珠宝以旧换新的销售额怎么确定? 销售额与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计税基数是不相同的,是吗? 有老师说相同 举个例子,拿2克旧金换2克新金,新金售价300元/克,旧金按新金95%回收,顾客补差价15元 老师你认为确认收入是298.27元还是13.27元? 收入是300-(15/1.13)ⅹ13%=298.27 而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依据是15/1.13=13.27 这两者怎么会相同呢?
84784981 | 提问时间:2023 01/21 19:02
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由于金银珠宝以旧换新的销售额并不直接与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基数相关,因此收入和计算税金的依据不能相同。 以上面给出的例子为例:拿2克旧金换2克新金,新金售价300元/克,旧金按新金95%回收,顾客补差价15元,那么旧金共换得新金285元,而收入为300-(15/1.13)ⅹ13%=298.27元。 而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依据是15/1.13,即将15元顾客补差价除以税率1.13,由于税率相同,总金额要收取的税金也是一样的,因此就会得出13.27(15/1.13)的结果。 在税收方面,收入和计税基准是不同的。收入是按照交易当时的市场价值来确定的,而计税基准则根据税率进行计算。因此,确定金银珠宝以旧换新销售额时,需要先确定收入,然后再乘以税率进行计算,才能得出最终销售额。
2023 01/21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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