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像对方开的销售专票的开户行和合同上的开户行不一致,这行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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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3 01/21 18:46
根据《发票管理条例》规定,发票的开具应当以开票人注册地的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开户行名称为准。因此,当老师发现销售专票的开户行和合同上的开户行不一致时,这不可以行。
但是,我们可以采取措施解决这一问题。首先,双方应当针对发票开具的异常状况展开沟通,主动找出原因。可以确定是否是发票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开户行登记错误,如果是,则需要通过纠正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开户行名称来处理。其次,双方可以协商安排一定的补偿措施,如补充支付对方的一定费用或加强对发票使用的监督管理等,以保证正常的发票开具流程。
另外,我们也可以采取一些预防措施,以避免出现这种不一致的情况。比如,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详细核对发票开具的有关信息,包括发票抬头、税号以及开户行等,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此外,双方可以通过实施税务相关管理体系,改善税收管理的效率,保证发票使用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2023 01/21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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