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 我是一个工程单位,单位资料是外包出去的,现在对方给我开发票是建筑服务*资料整理服务费,我这个发票我坐到工程施工间接费办公费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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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2 | 提问时间:2023 01/21 15: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在本法颁布之日起,财政部印发的发票,用于缴纳消费税的,应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此可见,要想发票作为税收凭证,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你所开的这张发票并不能作为工程施工间接费办公费的税收凭证。不仅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第九条规定:增值税发票应当含有货物名称、数量、单价、合计金额等内容,而你所开发票是建筑服务*资料整理服务费,并未包含上述内容,因此也不能作为工程施工间接费办公费的税收凭证。
总的来说,如果你的单位的发票是为了缴纳税收的话,那么必须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必须含有货物名称、数量、单价、合计金额等内容,并且这张发票只能用于缴纳消费税,而不能用来缴纳工程施工间接费办公费。如果想缴纳工程施工间接费办公费,可以使用其他类型的税收凭据。
2023 01/21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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