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的店铺直接支付给客户的延迟发货费用和维权费用和因为一些特殊原因的补偿款,这些顾客没法给我们开发票,我账上做的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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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3 01/21 12:32
根据税法规定,直接支付给客户的延迟发货费用和维权费用以及因为一些特殊原因的补偿款并不能税前扣除。税法规定,只有经实质性的验证,便于确定其费用的支付行为有效的支出,才能以税前扣除的方式计入本年应纳税额,除此之外,即使是以收据形式凭证也是无法扣除税费的,而发票更是不能替代收据等凭证。因此,直接支付给客户的延迟发货费用和维权费用以及因为一些特殊原因的补偿款,在这些特殊的情况下,是不能进行税前扣除的,需要企业通过其他途径给予补偿。
拓展知识:
对于可以享受税前扣除的支出,除了要满足实质性的验证外,还要求企业拥有发票或收据等证明。这些证明是必不可少的,它们能够把支出行为和支付行为相联系,而这些才是企业申报抵扣依据。另外,还要求支出应当是合理的,比如支出的额度是否合理,银行是否因企业财务状况对其发生的支付有否异议等等。
2023 01/21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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